临洮县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变动交接制度

临洮县探索建立推行领导干部变动交接清单制度,通过清单化管理、贯通式监督、制度化约束,紧盯领导干部调整变动关键节点进行全程监督,确保工作交得清楚、接得明白。
聚焦管理范畴,明确交接对象。结合工作实际,明确岗位变动交接对象,将四大班子领导、乡镇党政正职、县直党政机关、群团组织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纳入变动交接范围,同步明确其他副职和重点岗位人员参照执行。要求领导干部因转任、免职、辞职、降职、退休、调离、辞退、分管工作调整及其他原因离开岗位,均需办理变动交接,进一步强化离任、接任人员责任意识,有效靠实领导责任。
聚焦全面完整,明确交接内容。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、全面完整的原则,细化变动交接事项,设置“一表六清单”,明确了党的建设、经济社会发展、重大信访和社会稳定、财务、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和审计以及其他需要交接的六大类事项,每类事项细化列明了若干项需要重点交接的内容,实现清单化呈现、无缝式交接,确保离任领导干部交的清楚,接任领导干部接的明白。
聚焦规范有序,明确交接程序。坚持“凡变必交、应交尽交、交接有序、全程监督”的原则,严格执行规定交接程序。在交接之前,离任领导干部对照清单梳理交接事项,形成条目并标明各事项的进度及完成情况;交接过程中,向县纪委监委机关、组织部、审计局等单位征求意见,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填报事项审核,并由交接双方本人、监交人签字确认;交接完成后,由县纪委监委机关、组织部牵头,联合审计、财务等部门开展回访抽查、跟踪问效。
聚焦监督问责,明确交接责任。强化部门之间协作联动,贯通纪检、组织、巡察、审计、财会等部门监督方式,强化领导干部权力运用的动态管控,对监督中发现的隐瞒重要事项、交接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、久拖不交、交接失实、只承接不推进或推动不力等问题,进行严肃追责问责。截至目前,全县14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和74名科级领导干部完成了岗位变动交接手续,推动30余项重点工作有序衔接落实。